关于敦促寻乌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
投案自首的通告
2021年以来,寻乌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多次敦促寻乌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已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拒不回国,滞留缅北涉嫌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敦促寻乌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投案自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寻乌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必须在2022年3月15日前入境回国,并在回国前3天,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镇(街道)或派出所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凡是2022年3月15日前未入境回国的寻乌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从严追究偷越国(边)境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对组织、雇佣寻乌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的老板(包括矿山老板),从严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是2022年3月15日前未入境回国的寻乌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根据相关线索,从严以电信网络诈骗、赌博予以立案。
四、凡是拒不配合、逾期不回的寻乌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通告、规定进行惩戒,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业务等惩戒措施,将影响个人征信、子女升学就业、建房用地审批等。
五、对2022年3月15日前仍失联未取得联系的寻乌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况对失联人员户籍依法提请按程序注销。户籍被注销后,将影响其国籍的甄别,导致今后无法回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寻乌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关于寻乌县籍人员
非必要不得前往缅甸、柬埔寨等国家
以及前往云南边境需提前报备的通告
目前,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且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加剧蔓延。为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跨境突出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寻乌县籍人员非法出入境从事涉诈、涉赌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寻乌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缅甸、柬埔寨、老挝、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土耳其、阿联酋等国。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前往,应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并提供护照、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地区。未提前报备、审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拦截、劝返的,将参照寻乌籍赴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十二个一律”措施予以严厉惩戒。
二、寻乌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省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等边境地区。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前往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公派出差文件、旅游协议书、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派出所将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寻乌县全民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前往。因未提前报备或私自前往而被云南边境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登记拦截的,将参照寻乌籍滞留缅北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目前已到达云南省边境的寻乌籍人员务必立即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核实个人报备事宜。
三、公安机关郑重提醒旅居在上述国家的寻乌县籍人员:严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请无正当理由滞留在上述国家的寻乌县籍人员迅速回国,并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前往事由。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寻乌县全民反电信网络诈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附:17名滞留缅北窝点人员名单
缅甸曼德勒省消息,4月初以来,各地执法部门在检查站加强对来往旅客的盘查,外出旅行没有携带身份证的人将被原地劝返,禁止远行。泼水节新年期间,前往彬乌伦自驾旅行的游客,因没有携带身份证,在酒店办理入住时被拒绝,面临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