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今(25)日凌晨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卫路街道58街坊127门,东湖高新区关东街道保利时代天悦小区28栋;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永乐新村,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村东四坊、沙头街道锦河苑小区第1-6栋、第7栋,福田区莲花街道金色假日名苑小区、惠祥苑小区、景田路19号、锦文阁小区。
自今日凌晨1时起,所有离开以下地点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应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四川省成都市其他区域、江苏省无锡市其他区域。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关以下地点的防疫措施包括:
离开相关地点21天内留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澳门离岛社咨会昨(12)日邀请劳工局代表介绍劳动市场及带津培训推行。委员关注行政长官贺一诚在立法会上提及新的带津上岗计划,副召集人林家全引述劳工局称,将适时更新带津培训计划符合市场需要,详细内容则未有透露。另外,截至今(2022)年3月31日,共9,211名澳门居民在劳工局登记求职。约有25%市民参与带津培训后获聘。有5,807人次完成就业导向计划,当中1,466人次重新就业。
离开相关地点14天内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入境人士,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亦须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按第1、2、4、7、12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请立即透过咨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 或致电:+85328700800以便安排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