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邑11人“跑分”洗钱犯罪团伙覆灭
发布日期:2022-11-13 00:16 点击次数:115
10月14日,河北高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网安大队联合石家庄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技侦支队成功打掉了一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团伙,抓获刘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在石家庄市公安机关开展的“金盾风暴”“清污”行动中,高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得到线索称,高邑县一家门市内有多人利用某“跑分”平台进行网络“洗钱”。获此线索后,石家庄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及高邑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进行研判。专案组民警立即展开精准摸排并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成功挖掘出一个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团伙。通过专案组民警大量的走访调查,这个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并日益清晰。
10月14日凌晨4时许,专案组民警兵分6组,分别在石家庄市区、高邑县联合开展抓捕行动。当天上午,专案组民警一举抓获了刘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当日下午,民警马不停蹄地奔赴保定市,在望都县成功抓获了另外1名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刘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以“跑分”平台为依托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中,7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惩戒,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相关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