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授开发赌马量化程序三赛季赚5000万
发布日期:2023-03-28 14:46 点击次数:189
本帖最后由 buffon78117 于 2017-4-5 15:04 编辑
将赌马当作学术研究课题的中文大学统计学系教授顾鸣高,与一名外籍「金主」合伙,透过自己研发的方程式在港赌马,该方程式近年愈赢愈多之际,顾鸣高忽然要求拆伙,触发一场诉讼。
顾的「金主」民事控告顾私下用该方程式赌马,要求顾交代因此赢得的彩金,但顾只肯交出三个马季的赌马纪录。
高院昨下令马会向顾的「金主」交出顾在另外四个马季的赌马纪录,高院的判决书更透露,顾在三个马季内已赢得五千六百万元,而其「得意弟子」虽不属高薪一族,近年却有钱与家人购入了七个物业。
原告Bruce James Stinson于04年起与被告顾鸣高合伙,两人利用一个包括往绩数据和方程式的数学模型在港赌马,顾与其团队负责研发该数学模型,原告则负责提供资金及寻找投资者。
双方协议好该数学模型属他们两人的合伙生意,不可出售或与他人分享。该数学模型会计算每场赛事各出赛马匹的独赢、位置、连赢和位置连赢的得胜机率,初时虽未见成效,但自08年起已可准确预测赛果和持续赢钱,到11至12年马季已赢得近二千七百万元。
不过,两人开始出现不和,原告指摘顾私下利用该个数学模型赌马,而且愈赌愈大,顾则表示自己赌多少毋须与原告商讨。
「得意弟子」拥7物业
顾于一二年七月声称担心要为他们的生意做商业登记,决定拆伙。原告之后民事控告顾违反协议,指顾在拆伙前私下用该数学模型赌马,并向顾索取顾自己和透过代理人赌马的纪录,以便向顾追讨彩金。顾辩称是用自己研发的另一个数学模型赌马,又否认曾透过他人赌马。
高院原下令顾交出自己及其代理人于04至12年共8个马季的赌马纪录,但顾只交出自己在11至13年3个马季合共逾一千九百页的赌马纪录。
按已交出的纪录,顾赌马赢得五千六百万元,顾集中投注连赢和位置,其投注额更是两人合伙投注额的三倍。
另外,顾的团队包括一名姓梁的旧生,梁虽不是高薪人士,但有人见过梁的投注户口有逾一百万元馀额,梁与家人近年又有巨款买入七个物业。原告的专家指,顾是利用梁及他人投注独赢和连赢位置。
马会须交7季投注纪录
原告要求马会交出全部纪录,但顾提出反对。马会则保持中立,并透露最多会保留七个马季的投注纪录,又指只要收到合理费用,马会肯交出顾在其馀四个马季赌马纪录。
但马会亦指出,在马会开设的投注户口超过二百万个,每个比赛日利用投注户口投注的数目逾七百万次,要马会提供他人代顾投注的纪录是不可能的。
高院司法常务官于去年下令马会不用交出任何纪录,原告向高院上诉。法官昨裁定,其馀四个马季的纪录都与顾是否违反协议有关,故下令马会交给原告。至于梁的赌马纪录,法官指出原告在状书中并无清楚指控过顾曾透过其他人赌马,马会因此不用交给原告。
官司趣味数字
与讼双方最后1个合作马季所赢彩金:2,695万元
顾鸣高在3个马季所赢彩金:5,600万元
顾鸣高在3个马季的赌马纪录:1,931页
在马会开设投注户口数目(2014年12月):230多万个
2013/14年马季每个比赛日用投注户口投注的次数:700多万次
马会保留的投注户口纪录:7年
案件编号:HCA 2352/12
来源:太阳报
香港教授开发赌马量化程序 三赛季赚5000万 本帖最后由 buffon78117 于 2017-4-5 15:04 编辑 将赌马当作学术研究课题的中文大学统计学系教授顾鸣高,与一名外籍「金主」合伙,透过自己研发的方程式在港赌马,该方程式近年愈赢愈多之际,顾鸣高忽然要求拆伙,触发一场诉讼。顾的「金主」民事控告顾私下用该方程式赌马,要求顾交代因此赢得的彩金,但顾只肯交出三个马季的赌马纪录。高院昨下令马会向顾的「金主」交出顾在另外四个马季的赌马纪录,高院的判决书更透露,顾在三个马季内已赢得五千六百万元,而其「得意弟子」虽不属高薪一族,近年却有钱与家人购入了七个物业。原告Bruce James Stinson于04年起与被告顾鸣高合伙,两人利用一个包括往绩数据和方程式的数学模型在港赌马,顾与其团队负责研发该数学模型,原告则负责提供资金及寻找投资者。双方协议好该数学模型属他们两人的合伙生意,不可出售或与他人分享。该数学模型会计算每场赛事各出赛马匹的独赢、位置、连赢和位置连赢的得胜机率,初时虽未见成效,但自08年起已可准确预测赛果和持续赢钱,到11至12年马季已赢得近二千七百万元。不过,两人开始出现不和,原告指摘顾私下利用该个数学模型赌马,而且愈赌愈大,顾则表示自己赌多少毋须与原告商讨。「得意弟子」拥7物业顾于一二年七月声称担心要为他们的生意做商业登记,决定拆伙。原告之后民事控告顾违反协议,指顾在拆伙前私下用该数学模型赌马,并向顾索取顾自己和透过代理人赌马的纪录,以便向顾追讨彩金。顾辩称是用自己研发的另一个数学模型赌马,又否认曾透过他人赌马。高院原下令顾交出自己及其代理人于04至12年共8个马季的赌马纪录,但顾只交出自己在11至13年3个马季合共逾一千九百页的赌马纪录。按已交出的纪录,顾赌马赢得五千六百万元,顾集中投注连赢和位置,其投注额更是两人合伙投注额的三倍。另外,顾的团队包括一名姓梁的旧生,梁虽不是高薪人士,但有人见过梁的投注户口有逾一百万元馀额,梁与家人近年又有巨款买入七个物业。原告的专家指,顾是利用梁及他人投注独赢和连赢位置。马会须交7季投注纪录原告要求马会交出全部纪录,但顾提出反对。马会则保持中立,并透露最多会保留七个马季的投注纪录,又指只要收到合理费用,马会肯交出顾在其馀四个马季赌马纪录。但马会亦指出,在马会开设的投注户口超过二百万个,每个比赛日利用投注户口投注的数目逾七百万次,要马会提供他人代顾投注的纪录是不可能的。高院司法常务官于去年下令马会不用交出任何纪录,原告向高院上诉。法官昨裁定,其馀四个马季的纪录都与顾是否违反协议有关,故下令马会交给原告。至于梁的赌马纪录,法官指出原告在状书中并无清楚指控过顾曾透过其他人赌马,马会因此不用交给原告。官司趣味数字与讼双方最后1个合作马季所赢彩金:2,695万元顾鸣高在3个马季所赢彩金:5,600万元顾鸣高在3个马季的赌马纪录:1,931页在马会开设投注户口数目(2014年12月):230多万个2013/14年马季每个比赛日用投注户口投注的次数:700多万次马会保留的投注户口纪录:7年案件编号:HCA 2352/12来源:太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