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店主联合亲戚冒领483万巨奖宁坐牢不退钱
李先生
6年前,李先生委托彩票店主潘攀代为购买彩票,中了483万巨奖之后,遭到潘攀和亲戚王文军联合冒领。
此案经数次民事以及刑事审判,两人仍未将钱款返还。目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额悬赏查找钱款藏匿线索,并对举报者予以(执行到位钱款)最高10%的奖励。
彩票店主代买彩票
中大奖后找亲戚冒领
判决书显示,2012年12月11日19时许,安徽省阜阳市民李永志通过电话,委托颍泉区颍河西路苏果超市东侧彩票店老板潘攀,帮助购买打印2012146期双色球彩票,同日该期彩票开奖,李永志购买的彩票中奖。潘攀见财起意,向李永志隐瞒中奖事实,将该中奖彩票交给亲戚王文军,让其领奖。
2012年12月13日,王文军到合肥领取中奖彩票税后款人民币4789200元。2012年12月14日至15日,王文军采取现金支取的方式从银行将该款取出后藏匿。
事后发现购买的彩票中了大奖,购买人李永志以委托合同纠纷案由起诉王文军、潘攀,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两人共同返还4839775元。
王文军、潘攀不服上诉,省高院于2014年8月18日作出维持原判决的决定。判决生效后,王文军、潘攀没有主动履行。2015年3月17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拒不执行判决被判刑
仍有465万余元未归还
2015年4月8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王文军与潘攀将彩票款4839775元隐匿、转移,拒不执行该院判决,已涉嫌犯罪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依照刑法规定,法院认定王文军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潘攀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两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该案判决之后,潘攀和王文军未归还彩票款,法院对潘攀的一套房产予以查封后拍卖,将部分款项返还给彩票中奖者。目前,仍有465万余元未归还。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悬赏查钱款去向
记者注意到,2019年2月15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通告称,李永志申请执行潘攀、王文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潘攀、王文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已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开发布。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悬赏举报被执行人潘攀、王文军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悬赏金额根据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法院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实际执行到位后,悬赏金优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