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为诈骗集团提供银行账户被拘称以为对方是做网赌
发布日期:2022-04-05 12:12 点击次数: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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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一名林姓女子身体不好,想找一份能在家兼职的工作,在网络上看到提供银行帐户就能月入3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好康信息,明知其中有异,仍将提款卡和密码寄给对方,结果钱没有拿到半毛,反而成了诈骗集团的帮助犯,昨日被新北地院依帮助诈欺取财罪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因为林女提供银行账户,导致5名民众去年4月陆续被诈欺集团以网络购物扣款错误骗取钱财,损失2万到5万元不等金额,但她否认有帮助诈欺取财犯行。
审理时,林女辩称自己是第一次上网找工作,不是很懂,且对方自称是赌博网站,需要提供会员兑汇存取账户,因为10天就能领1万元,觉得待遇不错,就将提款卡和密码寄给对方,但事后没拿到钱。
法院调查,林女已29岁,曾做过早餐店、餐饮业和手工代工等工作,有一定社会经验,应知提供银行账号的报酬异于行情。她虽称不知道对方是诈骗集团,但对方自称是在线投注站,账户是供赌博转账用,显然也是以犯罪为业的不法集团,其应可预见账户是要被拿去犯罪所用。
法院认为,林女与对方交涉过程中,曾数度提问「有那么好的事吗」、「我想问这有什么法律问题」等语,显然知道将账户提供给对方会涉及法律问题,却不违背本意,将提款卡和密码寄给对方,其帮助诈欺取财的不确定故意犯行明确,因此量处其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