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庇赌”前局长昨日下狱
发布日期:2022-04-08 15:10 点击次数:81
台湾高雄市警局前三民二分局长李世昌,被控在担任市警局专勤组长任内收贿572万元(新台币,下同)庇赌案,最高法院日前判他有期徒刑6年4月、褫夺公权2年定案。廉政署南调组昨天中午将他带回高雄地检署,将发监执行,展开铁窗生涯。
外号「水饺」的李世昌,一审被高雄地院判刑8年、褫夺公权3年,李认为判太重,上诉二审遭驳回,维持一审原判。不过,最高法院本月13日认为他承认犯行,并咬出同僚涉案,将他减刑,改判有期徒刑6年4月、褫夺公权2年定案。
2015年10月爆发高市警局不肖官警集体包庇赌博电玩业者弊案,检调执行多波搜索,涉案判刑、停职官警共24人。
其中,涉案官阶最高的三线一星、前分局长李世昌,在2010年12月至2013年1月间担任高雄市警局行政科专勤组长,负责排班取缔赌博电玩,电玩业者被取缔后,找上李的旧部属叶嘉雄、彭达明居间疏通,透过2人送钱给李世昌,拜托放水不要排临检或泄漏临检时间。
李从2011年3月至2012年11月间,按月收受位在大树、凤山、桥头、阿莲、冈山、仁武、鸟松、大寮、前镇、林园、大社、弥陀等区共30家赌博电玩业的贿款,前后收贿21次,按月透过叶等人交付新台币40万元至80余万元不等贿款给李世昌,共1146万元。
李供称他将半数贿款朋分给专勤组副组长(警务正)林振宏,各分得572万元。
李世昌及叶嘉雄均坦承犯行,林振宏则否认犯行,并辩称遭李世昌诬陷,但不被法官相信。林另案审理中。